当前位置:

西安:10家准确司法亲子鉴定部门合集(2025年新鉴定所汇总)

浏览量:

个人亲子鉴定在科学上被称为基因型鉴定,主要通过采集被测者的生物样本,利用图谱化和计算机分析来解读其基因信息。然后,将这些基因信息进行比对,以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。由于其高准确性,基因型鉴定广泛应用于生物学研究、法医学、人口迁移研究以及亲子鉴定等多个领域。
1、西安中量国鉴生物亲子鉴定咨询中心
机构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民安大厦B栋5楼514室(五路口地铁站D口)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日8:00-22:00
服务区域:未央区、新城区、碑林区、莲湖区、灞桥区、雁塔区、阎良区、临潼区、长安区、高陵区、高新区、鄠邑区、蓝田县、周至县、西咸新区,其他省市均可。
咨询范围:个人(隐私)亲子鉴定、司法亲子鉴定、胎儿产前亲子鉴定、亲缘关系鉴定、上户口及移民等DNA亲子鉴定咨询服务
2、西安中量国鉴亲子鉴定咨询中心
机构地址:西安市新城区民安大厦514室(五路口地铁站D东北口步行70米)
咨询范围:上户口亲子鉴定、个人亲子鉴定、无创胎儿亲子鉴定、亲缘鉴定等DNA亲子鉴定咨询。
服务地区:未央区、新城区、碑林区、莲湖区、灞桥区、雁塔区、阎良区、临潼区、长安区、高陵区、高新区、鄠邑区、蓝田县、周至县、西咸新区以及周边地区均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服务,其他省市亦可咨询。
3、西安中检国权亲子鉴定咨询中心
机构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民安大厦B栋514室
咨询范围:上户口亲子鉴定、个人亲子鉴定、无创胎儿亲子鉴定、亲缘鉴定等DNA亲子鉴定咨询。
服务地区:西安市(新城区、莲湖区、碑林区、雁塔区、灞桥区、未央区等西安全市范围内)以及周边地区均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服务,其他省市亦可咨询。
西安市司法亲子鉴定鉴定机构地址名单
1、西安某政治学院司法鉴定所 
机构住所:西安市朱雀大街  
2、陕西某正司法鉴定所
机构住所: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四路  
3、陕西省某协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所
机构住所:西安市高新区  
4、西安某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
机构住所:西安市咸宁西路  
5、陕西某金司法鉴定所
机构住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  
6、陕西某医学司法鉴定所
机构住所: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康高速与航天大道交汇点  
7、陕西某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所
机构住所: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  
8、陕西某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所
机构住所: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辅道  
9、陕西某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
机构住所: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
10、西安某司法鉴定所
机构住所:西安市长安南路
声明:本文机构信息来源于鉴定名录网,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,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、咨询建议;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及时留言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,收到后采取相应措施。
一个合格的西安DNA鉴定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名称:每份鉴定报告都需要有名称,如根据报告的性质不同,分为法医物证鉴定报告,或者遗传检验报告。
2、绪言:包括委托方(委托单位或个人);委托事由,即鉴定需求,是同一认定呢,还是亲子鉴定;委托日期,是指鉴定中心接受您委托的日期,鉴定日期就是出具报告的日期。
3、正文部分:包括
①被鉴定人或者检材情况:根据报告的性质不同,正式鉴定报告提供的就是被鉴定人的信息,姓名、身份证、出生证号码等;
②检材处理和检验方法: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使用的检验方法,试剂盒和主要的检测仪器等。
③检验结果:检验结果就是原始结果的反应;
④分析说明:是分析论述检验原理和试验结果的部分,对于认定亲子关系的鉴定报告,一定要包含关于亲权指数,父权相对机会这样一些必须的计算数据;
⑤检验结论: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被委托事由给出最终结论。
4、附件:包括委托书,个人身份证明,指纹,照片等的复印件。
司法鉴定的报告需要提供给司法机构,作为一种鉴定,具有法律效力;司法亲子鉴定受理程度相对严谨,过程要求公证、公平、准确、真实。一般用于补办出生证、落户(非婚生育的子女或者是超生的子女)、移民公证、法院诉讼(离婚、财产继承)。
隐私鉴定是为保护个人隐私而进行的亲子鉴定,鉴定流程不走法律程序,被鉴定人无需提供身份信息,支持邮寄样本匿名办理。鉴定方式隐秘、步骤简单,出具普通鉴定报告。主要用于解答个人疑惑、解决家庭困扰。
结论是根据分析说明的计算结果所得,肯定亲子关系或否定亲子关系一般用支持和不支持来下结论,如支持×××是×××的生物学父亲(母亲),而不直接使用认定或者排除这样的语言。因为,DNA鉴定结论是根据不同位点在人群中的统计学数据计算出来的,增加检测位点,可以提高RCP值,RCP值可以无限接近于1,但不可能达到1,因此从法庭科学的角度,应该使用科学术语描述检验结论。
根据《司法鉴定通则》规定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,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。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,经双方协商一致,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。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、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。第二十四条、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,可以查阅、复制相关资料,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、证人。经委托人同意,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。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,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。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,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。

[声明]本网转载网络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,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,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故此,如果您发现本网站的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,我们在确认后,会立即删除,保证您的版权。